偶语弃市的成语解释
偶语弃市
【成语拼音】 ǒu yǔ qì shì ()
【成语简拼】 oyqs
【成语繁体】 偶語棄市
【成语解释】 偶语:相对私语;弃市:在闹市执行死刑。指在暴政下,二人相对私语也会遭到杀身之祸
【成语出处】 西汉 司马迁史记 秦始皇本纪》:“有敢偶语《诗》、《书》者,弃市。”
【常用程度】
【感情色彩】 贬义成语
【成语结构】 紧缩式成语
【产生年代】 古代成语
【成语辨析】
【成语辨形】
【成语正音】
【英语翻译】 Those who dare to talk together will be executed.
【日语翻译】
【俄语翻译】
【更多翻译】
【歇 后 语】
【成语谜语】
【成语故事】 秦始皇34年,秦始皇采用丞相李斯的意见,把上书分封的淳于越看成私家学诽谤朝政,下令将《秦纪》以外的史书全部上交焚毁,禁止人们谈论《诗经》《尚书》等,如果偶尔有人谈论的话,就立即处死并暴尸示众,制造焚书坑儒的惨案
【成语例句】
【成语用法】 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书面语
【近 义 词】
【反 义 词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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